2.1、风险评估对推进技术进步,保证工程安全、质量,降低工程成本都起着重要作用。为加强改建铁路石门至长沙铁路增建第二线隧道工程风险评估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特制订本细则。
2.2、风险评估的管理除执行本细则之外,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现行标准、规范、规程。
2.3、必须加强对工程风险评估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设备,满足环境要求,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工作。
2.4、本细则所指的风险评估是指在工程实施直至竣工验收和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中,根据设计、施工技术要求、技术标准和有关规程、规范对工程的风险评估工作。风险评估是安全、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之一。
2.5、风险评估的对象及目标任务
2.5.1、评估对象:改建铁路石门至长沙铁路增建第二线隧道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对安全、环境、投资、工期及第三方等各方面的风险。
2.5.2、评估目标:通过对各种风险进行评估,提出风险因素等级,采取合理的设计措施将风险因素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
2.5.3、通过风险评估,保证隧道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
2.5.4、优化设计和合理选用各种施工工艺等。
2.5.5、结合工程开展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并积极组织或参与推广工作,以推进隧道施工的技术进步。
2.5.6、为科研、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提供资料及技术数据。
2.5.7、及时收集与组织贯彻国家和行业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
2.6、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成立风险管理、监督领导小组,使风险评估工作对安全、质量真正起到控制、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