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达到预期控制目标的基本要求:
要求仪器先进。本公司准备投入一台经纬仪、一台水准仪。建立合理控测程序。监理复测必须使用自备仪器,以防犯设备障碍的错误。建立切实可靠的测量控制网,随时对导线、水准点进行复测和校核。
(2)、施工测量复核验收依据
有关测量的现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设计图纸、规划部门出具的红线资料、建设单位提供的测绘部门水准高程点资料和原始基准点、基准线资料。
(3)、施工测量复核验收程序
施工单位施测完成并经自检合格后,填报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及有关测量成果资料。监理工程师对报验单和复校申请单审查合格后经现场查看具备验收条件,在核验单上签署同意验收意见。用相应仪器对施工单位提出的验收范围和内容进行现场复核,并作好记录。
复核结果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报验单上签署验收合格意见,否则签署要求施工单位重新施测或整改意见,待整改完成后重新复核,直至复核结果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测量复核(起始依据的校核、道路位置线复核、高程引测、阶段性竖向测量等)报验单需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复核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应将报验单、测量资料及复核记录存档保存,并进行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