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工程包括路基本身及有关的土石方、沿线小桥涵、挡土墙、路肩、边坡、排水管等项目。路基施工多以人工配合机械施工,采用流水或分段平行作业。
(1)绘图设计或勘测部门现场交接中线控制桩和设计水准点,并设置护桩。对所交付的道路中线位置、水准基点桩等测量资料进行检查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
(2)当施工中破坏地面原有排水系统时,应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3)施工前,应根据现场与周边环境条件、交通状况与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研究制定交通疏导或导行方案,并实施完毕。施工中影响或阻断既有人行交通时,应在施工前采取措施,保障人行交通畅通、安全。
(4)施工前,应根据工程规模、环境条件,修筑临时施工道路。临时施工道路应满足施工机械调运和行车安全要求,且不得妨碍施工。
(5)城镇道路施工范围内的新建地下管线、人行地道等地下构筑物宜先行施工。对埋深较浅的既有地下管线,作业中可能受损时,应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出加固或挪移措施方案,在采用机械开挖之前应先用人工细心开挖,千万避免挖断电缆、自来水管等,以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延误工期。
(6)设计中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情况下。宜先做试验路,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7)施工中,发现文物、古迹、不明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通知建设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到场处理。
(8)施工前应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对路基土进行天然含水量、液限、塑限、标准击实和CBR实验,必要时应做颗粒分析,有机质含量、易溶盐含量、冻膨胀和膨胀量等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