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爆破施工危险源辨识
施工前应对既有线进行调查,施工地段内的既有线有无滑动、沉落、坍塌等失稳现象,如有失稳现象,应与建设、设计单位研究处理后方可开工,并与工务部门取得联系,随时掌握既有线的道床、路基的稳定情况,以保证行车的安全。
在电气化区段注意保护既有路基上的电杆、立柱和地锚的稳定。
具体爆破施工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险因素:
(1)未认真进行施工你调查或未与设备管理单位联合调查。未在设备管理单位监护人员监护下施工。
(2)爆破施工未制定专项技术方案方案不当,未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未执行或未严格执行已批复施工方案,违章蛮干。无爆破防护措施,边坡坍塌或落石、飞石损伤行车设备,危及人身安全。
(3)爆破施工单位、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爆破器材的运输、存放、管理、使用失控或不符合有关规定。
(4)未按规定办理要点手续,未确认封锁,未设置防护,盲目起爆。电化区段使用电雷管,意外引爆。哑爆处理方法不当。
(5)边坡孤、危石处理未严格执行封闭要点程序。高处作业,人员、机械、车辆作业无防护、监护。雨、雾等天气条件下进行爆破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