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经办总监理工程师职权内的监理业务工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文件做准备,办理对总监代表处及各高级驻地办报告和文件的审核批复,包括施工计划、支付证明、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工程延期等。
2、对高级驻地办的监理业务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编制项目监理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执行情况,保证监理目标的实现。
3、组织协调各高级驻地办的工作,以及各合同段施工活动之间的关系,重点检查各合同段监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施工质量、进度、计量等情况,处理工程质量问题。
4、组织监理人员、承包人的技术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开工前的业务、管理办法学习培训。
5、组织处理合同管理中出现的纠纷问题,参与解决重要的技术问题。
6、编制下发监理用表格,收集汇总上报监理报表及有关监理资料。
7、管理好监理资料档案。
8、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专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