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挖方开工前,复测路线中心桩及地面标高,确定现场工作界线,绘制原地面路基横断面图,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采用人工配合推土机及挖掘机进行场地清理拆除。验收合格后即按设计文件及《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排水施工,然后进行开挖作业;对半填半挖路基,在挖方侧宽度不足一幅行车道时,将路床深度内的原有土质全部挖除换填,以保证行车道内路基的均匀性。土石方开挖时将依据《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自上而下进行,在贴近路堑设计坡面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人工清理的方法进行施工,确保坡面开挖质量及边坡稳定。
采用挖掘机配合推土机,装载机配合自卸汽车进行机械化开挖。在开挖时,保证不在路线两侧20m范围内取土和在设计文件指定的取土场外取土。为了保证工程进度,选用功率160kw或以上的推土机、装斗容量3m3的装载机和载重8t以上的自卸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