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招标采取在技术建议书评审过程中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附篇中的要求填报资格审查资料,所填报和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满足附篇资格审查资料中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的要求。否则投标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招标文件的内容
7.1招标文件分卷装订,除本款下述各卷册的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遗书和其他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的正式有效函件,除参考资料之外的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4 增加7.4款内容如下:
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2 删除原条款内容,代之以:
补遗书是7.1款中所列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将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补遗书后,应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招标代理确认已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