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监理范围:施工阶段的监理。严格按照业主授权委托的监理范围,主要对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具体包括:道路、排水、综合管网的施工监理。
(三)、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
1、审查施工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协助业主下达开工通知书。
2、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以及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监督施工单位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确保施工安全。
3、协助业主组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审查设计变更。
4、参与审核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核其施工质量、管理能力,并提出建议。
5、协助业主编制投资计划,复核已完工程量,签署工程付款凭据,审核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决算。
6、负责对工程施工用的材料、构件、半成品和设备的质量检查,进行必要的测试和监控。并监督承包、分包单位及时按规范要求进行复验,监理单位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承包合同要求和标准规定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
7、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参与违约事件的处理。
8、跟踪复核、验收承包单位施工测量放线。
9、负责现场技术核定单的签证,如涉及费用的须事先征得业主认可后予以签证。
10、监理单位应每月定期组织与业主、设计院、各施工单位的有关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的协调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若情况特殊,监理单位须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解决现场有关事务,并报告业主,事后由业主签字认可。
11、全面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2、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控制工程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