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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铁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18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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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发布时间:201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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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路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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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铁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18p
1.评价工作等级
(1)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本工程影响范围大于20km2,造成生物量减少小于50%,物种多样性减少小于50%,绿地数量减少小于50%,工程不会造成珍稀、濒危物种消失,同时工程建设不会造成所在区域土壤理化性质的改变,不会形成土地沙漠化,考虑到本工程穿越了湖北省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 19-199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_非污染生态影响》等级划分原则,结合本工程的特点,本次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拟按一级评价开展工作,并在自然保护区内加强分析。
(2)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本工程属新建性质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前后噪声级有较明显
增加(噪声增量大于5dBA),工程后受铁路噪声影响的人口变化较大。依据HJ 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_声环境》的规定,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一级。
(3)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本工程车站新增污水量均在300 m3/d 以下,以生活污水为主,属非持久性污染物,需预测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_6,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为“简单”; 受纳水体水域功能为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Ⅴ类。按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_地面水环境》中的相关规定,确定本次水环境评价的工作等级为三级。
(4)其他说明
振动专题因无专业评价技术导则,评价时参照声评价等级开展工作。
本工程不新增生产、生活锅炉,牵引类型为电力。工程实施后无大气
污染物排放,因此空气环境评价从简,仅对施工期空气污染进行分析评述。
2.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范围同工程设计范围,各专题的具体评价范围如下所述: (1)生态环境
① 线路外侧轨道用地界向外300m 以内区域;
② 施工便道中心线两侧各100m以内区域;
③取、弃土(渣)场及临时用地界外100m 内区域;
④ 过水桥涵两侧300m 以内河(沟)段;通航河流桥位上游500m、
下游1km 河段。
(2)声环境
线路外轨中心线两侧200m以内区域。
(3)振动环境
线路外轨中心线两侧60m以内区域。
(4)水环境
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新、扩建车站污水排放口及受纳水体;对于线路跨
越水体,上溯下扩至最近的环境敏感点;工程建设可能受影响的地下水环境。
(5)电磁
电视受影响评价范围为距线路外轨中心线各80m 以内区域;牵引变
电所工频电磁场影响评价范围为距变电所围墙50m 以内;GSMR 基站评价范围为以天线为中心半径50m 内区域。
(6)固体废物
工程沿线各站生活垃圾及旅客列车垃圾。
3.评价时段
本次评价以工程设计近期(2010 年)为主,根据运量增长兼顾远期
(202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