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体实施的构造措施,应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要求;
2.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要有针对性,应针对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选用的各类机械设备、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等特点编写。
3.方案必须要有设计计算书。内容应包括:施工荷载计算、计算简图、构件的内力、强度、刚度、稳定性、抗倾覆计算、地基承载力计算、以及支承层地面的承载力的验算。设计计算书中并应绘制相应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节点大样施工图。对需要有变形、位移监测的项目,应有相应的监测技术措施和方案。
4.方案编制必须要有应急预案,内容应包括:各方主体的职责、针对各种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方案、异常情况报告制度等。
第三条 专项施工方案分类
(一)一般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包括以下分部分项工程:
1.基坑支护及降水、基坑开挖、围堰、沉井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 5m ,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高坡、陡坡土石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①.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②.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③.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①.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
重吊装工程。
②.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③.安装高度超过36m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工程。
5.脚手架工程
①.搭设高度24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②.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③.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④.悬挑式脚手架;
⑤.门型脚手架
⑥.挂脚手架;
⑦.吊篮脚手架;
⑧.卸料平台。
6.拆除、爆破工程
①.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②.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及其它高度超过15m的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拆除工程。
③.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④.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7.高空、水上、潜水作业
8.铺轨、架梁工程
9.既有运营铁路施工不直接影响行车,但作业不当可能影响行车的工程
10.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①.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②.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③.隧道工程施工;
④.高墩、大跨、深水和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
⑤.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⑥.6m 以上的边坡施工;
⑦. 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⑧. 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⑨.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⑩.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施工。
一般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各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经项目部总工程师、安质部长审核签字后,再报指挥部审核签字后,提交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报建设指挥部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