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合比试验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设施及水泥、砂石料和外加剂等经监理单位认可后,提前9d,将所用的水泥、砂石、外加剂、掺合料(需要时)送到监理单位指定的当地权威试验部门,按所需混凝土等级试配,得出优化配合比,由现场总工程师审核,并把试配结果提前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方准许生产。当水泥厂家、品种、标号发生变动或砂石材料有较大变动时,必须重新试配确定配合比,不能任意串用配合比。
2、现场试验
试验准备工作:
(1) 搅拌现场必须设有30m2 试验室用房,包括标准养护室、成型室、值班室。
(2) 标准养护室必须设有自来水及加温炉,温、湿度计、试块架。成型室的温度需保持在20±5℃。相对湿度应在90%以上,相对湿度要求每天有记录。
(3) 试件模具: 100mm×100mm×100mm 的试模应不少于14 组,15mm×150mm×150mm 的试模应不少9 组。砂浆试模不得少于一组。试块成型,必须设平板振动器一台。坍落度筒及不吸水的刚性平底板、振捣棒、钢卷尺。作好试块成型记录。
(4) 严格按施工规范的规定,取够试块组数,并认真考虑留置60d 强度及冬施同条件养护试块。混凝土试块取样应有代表性,注意标准养护条件,及时送检。
3、取样方法:
(1) 普通混凝土:
1)每100 盘,但不超过100m3 的同配合比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组。
2)每一工作台班的同配合比混凝土不足100 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组。取样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但每组试件应在同一盘混凝土中取样。每组试块为三块,根据骨料粒径分别制作试块,石子在20mm 以下,试模用100mm×100mm×100mm,石子在40mm 以下,试模用150mm×l50mm×l50mm。
注:①当原材料或配合比有变时相应增加组数。
②检验拆模、吊装、强度另留同条件养护试件。
(2) 混凝土强度试验以三个试块为一组。采用标准养护的试块成型后应覆盖表面,以防止水份蒸发,并在温度为20±5℃的情况下静置一昼夜至两昼夜,然后编号,拆模,拆模后的试块应立即放在温度20±3℃。湿度90%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在标准养护室内试块应放在架上,彼此间隔为10~20mm,并应避免用水直接冲淋试块。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成型后应覆盖表面,试块的拆模时间与标准养护试块相同。拆模的试块需与结构或构件同条件养护。
(3) 水泥试验的取样方法及数量规定按GB 12573-90 规定执行。常用水泥试验的取样应按下述规定进行:
1)散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但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随机从3 个车罐中抽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 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2)袋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但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100t。随机从20 袋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 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3)对已进厂(场)的每批水泥,视在厂(场)存放情况,应重新采集试样复验其强度和安定性。存放期超过三个月的常用水泥,使用前必须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4)取样要有代表性,一般可以从20 个以上的不同部分或20 袋中取等量样品,总数至少12kg。拌和均匀后分成两个等份,一份由试验室按标准进行试验,一份密封保存,以备复验用。
(4) 混凝土用砂
1)砂试验以同一产地。同一规范、同一进场时间,每400m3 或600t 为一验收批,不足400m3 或600t 时亦为一验收批。
2)每一验收批取一组,数量为22kg。
3)取样方法: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试样8 份(每份11kg 以上)搅拌均匀后用四分法缩分至22kg 组成一组试样。
(5) 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抽样。
1)碎(卵)石试验应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厂(场)时间,每400m3 或600t 为一验收批,不足400m3 或600t 时亦为一验收批。
2)每一验收批取试样一组,在料堆中取样,应从顶部、中部、底部各部位抽取分布均匀的5 个不同部位,铲出表层后取样。共15 份为一组,在皮带运输机上取时,应在机尾出料处定时抽取8 份。在汽车、火车、货船上取样时按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同的16 份。根据产品的粒径及需检项目来确定,常规为:100~200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