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等,城市道路分为四类:
快速路 快速路应为城市中大量、长距离、快速交通服务。快速路对向车行道之间应设中间分车带,其进出口应采用全控制或部分控制。
主干道
主干路应为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自行车交通量大时,宜采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形式,如三幅路或四幅路。
次干道
次干路应与主干路结合组成道路网,起集散交通的作用,兼有服务功能。
支路
支路应为次干路与街坊路的连接线,解决局部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