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部(含分部、工区)选址
项目部选址由项目经理负责在进场前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安全和管理的要求进行调查,确定选址方案后,提出书面申请经业主同意后实施。总体要求:承包人应合理选定项目经理部地点,可租用当地已有房屋或自建项目经理部,租用当地已有民房要结合标准化的有关要求进行适当改造。项目经理部办公和生活用房与施工机具停放场地适当分开。项目经理部办公和生活用地建筑面积必须满足使用需要,占地面积一般应在1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办公室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会议室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场地必须硬化处理,房屋进行基本粉饰,并应有围墙,设置有明显大门,做好排水设施,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大门悬挂项目经理部铭牌(图1-17),楼体明显处有项目经理部标志。
1、安全要求
(1)不受洪水、泥石流和台风威胁,避开塌方、落石、滑坡、危岩等危险路段。
(2)避开取土、弃土场地。不能搭建在红线范围内,项目经理部离红线有2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严禁在高危、临边、悬崖、低洼、通道、涵洞等地搭建、安置办公住所,项目经理部办公和生活用房与施工机具停放场地应适当分开。
(3)与当地民居保持一定距离,避免扰民。避开高压线路及高大树木,与通信线路保持一定距离。
(4)必须离集中爆破区500m以上。
(5)项目办公生活区须采用封闭式管理,应有固定出入口,必须设置围墙及大门。出入口应设置专职的保卫人员,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
(6)租赁地方房屋作为项目部的,租赁的房屋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房屋的面积必须达到办公要求。
(7)项目部要完善消防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每个功能区都必须按有关消防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及设施,配备不少于10个灭火器。
(8)必须按照《建筑防雷设计规范》相关要求做好防雷、避雷设施。
2、管理要求
(1)靠近现场,方便管理,不受施工干扰。
(2)交通便利,尽量靠近公路,缩短引入线。
(3)通信方便,邮路便捷,满足业主单位办公的自动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