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阶段:施工单位提出竣工申请后,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前。
填表单位:由勘察单位填写
接收单位: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监督机构、备案机构、档案管理机构。
份数及打印要求:一式六份,A4纸单面打印。
勘察单位:填写勘察单位的法人名称(与资质证书一致)。
工程名称:填工程名称(与施工许可证上的工程名称一致)。
工程地址:填工程地址(与施工许可证上的工程地址一致)。
建设规模:建筑工程填写建筑面积,市政、公用等工程填写长度。
工程类别:公共、住宅、工业厂房等。
结构类型:混合、框架、框架剪力墙、底部框架剪力墙、底层框架剪力墙。
工程施工执行设计情况:工程能够按勘察报告要求施工,地基持力层与勘察报告相符,符合勘察报告要求。
工程设计变更及执行情况:本工程共有补充勘察**份,施工单位均按补充勘察要求施工地基工程,符合补充勘察要求。(或本工程无变更)
结论:工程施工符合勘察报告要求,工程质量合格(优良)。
签字盖章栏:签字栏一定本人签字,不能用名章代替;公章栏盖法人单位公章,不得用部门章代替;勘察人为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为单位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