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改建项目利用现有西线高速公路,平面线形不做调整,道路等级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维持原有西线高速公路的设计标准不变,即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24.5米,新建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旧桥涵设计荷载采用汽车-超20级,挂车-120。本项目主要技术指标见下表。
本改建项目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通过项目立项、工可、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和批复,经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工程概算为129175.80万元。
本改建项目按工程内容划分为四个路面施工合同段和两个交通工程合同段。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了四家施工单位和两家监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