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整治目标及重点:
总体目标:加大交通建设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完善道路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法制、体制和机制建设;强化公路工程施工各方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改善施工项目安全投入保障条件,提高公路建设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控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整治重点:路基、桥梁高空作业和爆破施工中事故的预防和控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完善和落实;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设施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等。
通过专项整治,力求实现四个目标:一是实现“两项达标”,做到“四项严禁”,逐步建立“五项制度”(附后);二是坚决遏制重大伤亡事故发生;三是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改进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提高防护水平,减少施工作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建立起安全事故防范的长效保障机制;四是强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四、整治内容:
(1)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是否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安全保障性,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施;
(3)施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4)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制度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执行情况。
五、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公路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项目部成立公路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办公室,负责全标道路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各部门和施工单位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部门、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负责该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六、实施步骤:
全标道路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5月份,根据方案部署和具体措施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
第二阶段:5月至9月份,具体实施阶段。根据整治工作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整治工作。以“安全生产攻坚年”活动为契机,广泛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掀起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抽查及整改活动的高潮。
第三阶段:10月份,整改提高阶段。进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在各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抽查并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交流。
第四阶段:11月份,总结和评估阶段。对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效果检查、分析和总结,对照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表彰或批评,并提出新的工作方案。
七、工作要求
(一)对重点项目加大力度,认真排查,并在排查结束后及时下发监督检查意见通知。
(二)排查形式可多样化,可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现场观摩等方式进行。
(三)对重大隐患安排专人督办,督促各部门和施工单位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
(四)按时完成上报隐患排查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