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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墩台安全技术交底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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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发布时间:201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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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路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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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墩台安全技术交底4p
   内容: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桥梁施工中的人身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桥梁墩台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各作业队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本交底。
一、施工机械(起吊机械)
   1.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有对机械发生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能力。
   2.操作人员按机械设备的规定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或超负荷运转。
   3.驾驶室或操作室内不得超乘、存放或运送易燃、易爆物品。
   4.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机械带故障作业。
   5.不得在坡道上停放或检修机械,当需在坡道上检修时应做好防护。
   6.液压系统发生故障,停止作业检修时,应释放压力。
   7.危险地段作业时,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指挥。
   8.起重指挥由技术培训合格专职人员担任。作业前,应对起重机械设备、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及其他建筑物和吊重物情况进行了解,确定起吊方法。
   9.不得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起吊重物时,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其中吊装物件时,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10.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起吊:①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时。②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时。③吊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时。④重量不明、无指挥或信号不清时。
11.起重吊装用的钢丝绳,其安全系数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