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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交底6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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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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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路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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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交底6p
⒈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⒉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⒊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⒋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⒌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⒍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⒎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⒏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三、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⒈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⒉安全距离:
⑴ 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⑵ 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⑶ 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⒊外电防护:
⑴ 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⑵ 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⑶ 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⑷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⑸ 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四、供电路线:
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⒈架空线路最少截面: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16mm2 ,铜线≥10mm2 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绝缘铝线不少于35mm2 ,铜线不少于16mm2 。
⒉电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空线接头不得超过该层导线
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跨越道路、河流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⒊电杆档距:最大不超过35m,线间距不得少于0.3m,上下横担间高压与低压1.2m,低压与低压0.6m,(横担选用附表于后)。
⒋电杆及埋设:电杆应选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其稍径不得小于13cm,埋设深度为杆长的十分之一加0.6m。
⒌拉线:拉线宜用截面不少于Φ4×3的镀锌铁丝、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庆在45~30度之间,埋地深度不少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⒍室内配线: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子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