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施工处保障交通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灾害和损失,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施工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以及铁道部相关管理规定等,制定本预案。
1.2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交通事故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施工处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3工作目标
建立覆盖施工处系统的应急预案体系,落实施工处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完善交通事故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和专业化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提高应对交通事故的能力。
1.4分级
1.4.1交通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施工处各科室及所属架子队的交通事故应对工作,指导全系统的交通事故应对工作。
1.6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切实履行职能,将公众的利益和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管理工作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交通事故的应急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施工处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对交通事故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充分发挥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快速反应,协同对应。加强以分级和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规范管理,提高素质。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使应对交通事故逐步规范化、制度化。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和设施,提高应对交通事故的科技水平、指挥能力和综合能力。
2、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2.1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其中一类,是应对特别重大和重大交通事故的指导性文件。
2.3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要求
施工处综合管理科依据施工处自身特点,制定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3、组织体系
施工处根据生产经营特点,设置交通事故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和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管理办公室。
3.1领导机构
施工处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是本施工处交通事故的应急管理最高指挥机构。施工处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李 彦
常务副组长:李发孝
成 员:冷洪明 王国力 田友成 廖良胤 石化伦 杨新昌 唐 红 盛 平
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施工处交通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施工处各科室及所属各架子队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研究交通事故应急管理重大决策和部署;审查批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决定实施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发布本应急工作指令。交通事故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图见下图。
3.2办事机构
施工处交通事故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科,由综合管理科科长冷洪明兼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组织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组织制定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工作制度,督察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贯彻执行情况,协调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做好发布、收集信息及舆论引导工作,宣传普及交通事故应急防护知识。
3.3工作机构
施工处综合管理科负责交通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起草和实施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贯彻落实施工处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
3.4执行机构
施工处综合管理科是本工程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应对所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