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要求
1、路基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土石方工程和特殊地段的安全技术措施。
2、路基土石方施工前,应先做好场地布置,对岩体裂缝及滑动面、地表水和地下水等影响安全隐患,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路基位于骨坡体上施工时,应在滑坡体上设观测桩,由专人观测滑坡体位移情况。若有变化,应采取相应措施。
4、在崩塌、岩堆地段开挖石方采用控制爆破。在崩塌地段刷坡应设明显的安全标志。
5、施工场地狭小、行人机械作业繁忙的地段应设临时交通指挥人员。
6、增建第二线位于既有线上方时,应设防止土石滚落的防护措施。
二、路堤
1、在不稳定的地面斜坡及易于倾坍滑动的斜坡上施工时,人行道应离开填方坡脚线5m以外,并应设警告标志。
2、在泥沼、淤泥地带填筑堤采用人工清淤时,就探明泥沼性质及深度,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填石路堤边坡的码砌与宜与逐层填筑保持在同一高度。
4、采用机械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4、1在填土区边缘应设置安全标志;
4、2土言机械作业时,无关作业人员不得靠近机械;
4、3在挖掘机土斗的回转半径范围内,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过;
4、4铲运机的运行道路宽度应大于铲运机宽度1.0m;
4、5电动蛙式打夯机停用时应切断电源;
4、6在水中填筑路堤,应先查明水深和流速,制订打捞抢救措施;
4、7高边坡路堤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桥涵缺口的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5、1锥体和台后路基填土,宜采用顺序作业,填土和夯实作业应避免相互干扰;
5、2锥体坡面铺砌,应填石路堤边坡的码砌宜与逐层填筑保持在同一高度;
5、3锥体护坡上不得停放夯具,作业人员不得在护坡下休息。
三、路堑
1、路堑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掏底开挖。
2、开挖时应定期对坡面、坡顶的稳定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处理。
3、分层开挖时,作业面应相互错开,严禁重叠作业。
4、严禁在松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5、路堑开挖危及运输道路及建(构)筑物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6、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人体上方、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6、1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和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使用前应检查。在构架及电杆上进行作业时,地面应设有专人进行监护和联络。
6、2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道。高处拆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不得向下抛掷。
6、3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载力不应小1.1kN。
6、4高处作业遇有架空电线时,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当保持安全距离有困难,采取停电或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有关部门批准后作业。
6、5移动式梯子在使用中应符合下列规定: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的边缘,不得站在栏杆的外侧。
6、5、1梯脚底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铰链必须牢固;进行高处作业的平台、过道、脚手架上不得堆放超守允许载荷的物品。
6、5、2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2人同时作业。
6、6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编制高处作业的安全保证措施及防护设施,并在施工中监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6、7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弱视以及不适合高处作业的疾病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饮酒后禁止高处作业。
6、8作业人员上下通行必须经由人行斜道或乘人电梯。不得攀登模板、脚手架、绳索上下。禁止跟随重物件或由井架等运送材料的设备上下。
6、9高处作业不宜夜间施工,必须夜间施工时,应有夜间施工安全措施。
7、在路堑内高陡斜坡、冻胀泥泞地段作业,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8、清方过程中,发现有瞎炮、残药、雷管时,必须及时由爆破人员处理。
9、弃土时不应影响路堑边坡和弃土堆的稳定。严禁在泥石流沟堆弃土石。
四、特殊路基
滑坡、崩塌、岩堆和陡坡地段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作好滑坡体外的截、排水沟,阻止水流入滑坡体内。
2、滑坡体应设置观测点,观测其动态变化,发现异常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3、在滑坡范围内不得搭盖工棚、堆放机具。
4、开挖挡墙基槽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分段跳槽进行,并加强支撑、及时砌筑和回填墙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滑坡体内。
5、开挖崩塌、落石和岩堆地段路堑,应先清理危石和修建拦截建筑物;岩堆开挖前,必须将坡面的松动危石清除;开挖过程中发现山体有滑动或崩塌迹象时,应即停止开挖,采取相应措施。
6、在陡坡施工时,严禁重叠作业,必要时应设临时拦挡设施防止落石伤人。
7、雨期和冰雪融化期不宜开挖堆积体,不得夜间施工。
8、人行道必须设在距边坡线或主要裂缝5m以外,并设警告标志。
五、支挡结构
(一)、挡土墙、护墙明挖基础施工:
1、1对开挖较深且边坡稳定性较差的基坑,应分段跳槽开挖,加强临时支护。
1、2基坑弃土或坑边材料的堆放位置与高度应不影响基坑的稳定。
2砌筑挡土墙、护墙,不得重叠作业。大型压实机械与墙背的距离不应小于1米,且应采用静压方式。
3、支顶危石或嵌补坡面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4、锚杆挡土墙施工采用高压风、水吹孔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5、预应力锚索施工脚手架平台应用锚杆固定在岩壁上,平台四周应设防护栏杆。钢绞线锚具端应设置安全防护栏,张拉时近旁严禁站人。
6、土钉墙施工应随开挖工作面自上而下分层进行,每层开挖的最大高度应与该土体的自稳能力相适应,保持边坡稳定。
7、抗滑桩开挖应符合:
7、1桩口应设防止地表水流入的设施及防止坠物的护栏。
7、2人员上下应有安全可靠的设施,不得携带任何工具、材料。
7、3孔下必须设掩避所,工作人员不宜超过2人,起吊时应明确联系信号,统一指挥。
7、4孔下有害气体含应随时检测,超过规定标准时应进行通风,达到允许浓度标准后方可作业。
7、5孔内爆破应符合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有关规定。
7、6灌注混凝土应防止杂物下落伤人。
7、7井下作业,不得攀扶箍筋上下。
8、桩板式挡土墙施工锚固桩上端加设锚索(杆)时,应按预力锚索施工脚手架平台应用锚杆固定在岩壁上,平台四周应设防护栏杆。钢绞线锚具端应设置安全防护栏,张拉时近旁严禁站人。
9、坡面挂网、喷护作业时,应设置脚手架,不得攀扶锚杆头上下。
10、护坡挡墙施工的提升作业应符合:
10、1使用吊斗提升时, 装载物不得超过斗帮。
10、2使用平板提升时,平板应设置防护栏杆及进出装置。
11、支撑渗沟开挖深度超过1.5米时,应加设支撑。开挖后应立即回填,防止雨水浸泡基坑,危及人身和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