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内容: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施工中应严格执行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规范。
一.用电管理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
据。
二.专业人员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
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序和技术复杂性适应。
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
性能。
三.施工现场周围环境
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
得搭设作业棚、建筑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
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KV以下,4米;1-10KV,6米。
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
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米。
施工现场开挖空心思排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
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四.接地与防雷
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
相连接。
与电器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
缘多股铜线。
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①电机、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②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