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起点为二通道终点收费站,终点接龙岗中心城三十一号路交叉口,道路全长1498.7米。该工程的建成对于加强龙岗中心城与深圳、布吉、龙华的联系和缓解深惠公路的交通压力将起到重要的作用。该工程由深圳市龙岗区第二通道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筹资建设,二通道连接段和四号路市政工程分别由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和深圳市中联水工业技术有限公司设计。
2.2 工程范围及内容
2.2.1 工程范围
本工程项目招标书明确的工程范围为:二通道连接段市政工程(从二通道终点BK7+300即本工程的设计起点0+000至0+928.41)及四号路(35#~31#路段)市政工程(从中南市政设计院设计的连接段终点0+928.441即中联水工业技术有限公司的设计起点0+040至0+610.26),详见中南院设计号为深(龙)路99304及中联水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工程编号为中联水路99301的施工图中所示。
2.2.2 工程内容
2.2.2.1道路工程:本次招标工程范围内的机动车主道、机动车辅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道路附属工程及防护工程。
2.2.2.2 给排水工程:本次招标范围内的给水、雨水(含箱涵)、污水管道及附属设施。终点与现状三十一号路既有管道衔接。
2.2.2.3三电(电力、电信、照明)工程:本次招标范围内的电缆沟、电力井、人孔井、管道、路灯(含电缆电线)、户外箱式变电站等。
2.2.2.4燃气工程:本次招标范围内的燃气管道及凝水器、阀门安装。(本工程项目内容不包括交通设施工程)
2.3 工程构造特征
2.3.2 道路工程
2.3.2.1 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设计荷载为汽一超20,挂-120。采用水泥砼路面。
2.3.2.2 道路平面及横断面
中间隔离带2米,两侧对称布置为:主车道12.25米,辅道分隔带4.5米,辅道8.0米,机非分隔带2.0米,非机动车道2.5米,人行道2.5米,绿化带7.25米。路基边坡为浆砌片石骨架草皮护坡,坡脚做道路边沟,边坡为1:1.5~1:1.75;路堑边坡为1:1。道路红线宽度为80米。
2.3.2.3道路纵断面
道路最大纵坡2.15%,最小纵坡0.30%,并于起终点及路口与现况路接顺,辅路作局部调整,最大纵坡1.47%,最小纵坡0.3%。
2.3.2.4 路面结构(自上而下)
a 机动车主道: C35水泥砼28厘米
6%水泥稳定石粉渣20厘米
4%水泥稳定石粉渣20厘米
总厚68厘米
b 机动车辅道: C35水泥砼24厘米
6%水泥稳定石粉渣20厘米
4%水泥稳定石粉渣20厘米
总厚64厘米
(二通道连接段6%水泥稳定石粉渣表面回弹弯沉值不大于92,单位1/100mm,测量车为解放100;4%水泥稳定石粉渣表面回弹弯沉值不大于112,单位1/100mm,测量车为解放100。四号路段6%、4%水泥稳定石粉渣结构层两层回弹模量≥20Mpa。)
c 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
24.5厘米×24.5厘米×5厘米预制砼彩色方砖
1:3水泥砂浆找平层2厘米
4%水泥稳定石粉渣15厘米
总厚22厘米
2.3.2.5路基技术指标
a 机动车道土质路基:
填方:路槽以下0~80cm范围内,密实度要求达到95%;
80~150cm范围内,密实度要求达到93%;
150~400cm范围内,密实度要求达到90%;
深度大于400cm范围内,密实度要求达到87%;
挖方:路槽以下0~30cm范围内,密实度要求达到93%;
b 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绿化带土质路基:
填方:路槽以下0~80cm范围内,密实度要求达到93%;
80~150cm范围内,密实度要求达到90%;
深度大于150范围内,密实度要求达到87%;
挖方:路槽以下0~30cm范围内,密实度要求达到93%;
c.二通道连接段路基土表面回弹弯沉值不大于320,单位1/100mm,测量车为解放100。四号路路基土回弹模量≥20Mpa。
2.3.2.6砼路面接缝:纵缝设拉杆(Φ16钢筋,L=60厘米,间距75厘米);胀缩缝设传力杆(φ24钢筋,L=50厘米,间距约47.5厘米;与旧有面相接处改布φ14边缘钢筋);邻近胀缝的三条缩缝设传力杆,横向施工缝按胀缝,不加套筒;纵向施工缝同缩缝布置拉杆;胀缝传力杆套筒采用硬聚氯乙烯管(L=10厘米)。
2.3.2.7 路缘石:全线采用50×30×12预制C25砼立缘石(机动车道)及50×15×7预制C25砼平缘石(非机动车道)。
2.3.3 给水工程
给水管道在路两侧分两路敷设。管材为DN75~DN300焊接钢管,钢管焊接连接,所有钢管及附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DN100以下管道必须进行外防腐处理,DN200以上管道必须进行内外防腐处理。内防腐为管内衬水泥砂浆,外防腐为外壁采用环氧煤沥青漆防腐,四油三布(玻璃布)。
2.3.4 排水工程
排水实行分为雨、污水分流制。雨水从两头向中间即由设计起点和终点顺流而下排入靠全线中部三十五号路排洪箱涵。从设计起点设置的管涵分东西两路顺流而下,其中路西箱涵断面依次为B×H=2.5m×1.2m、B×H=4.0m×3.0m,于0+368处接入双孔雨水箱涵并经过路箱涵B×H=(6.4m×3.0m)排入现状河流,而后顺流而下的箱涵为B×H=(3.2m×3.0m)×2、B×H=(4.5m×3.0)×2m;直至二通道路段设计终点才与路西箱涵合并在0+900处接三十五号路排洪箱涵。 路东箱涵断面依次为B×H=2.5m×1.2m、 B×H=2.5m×1.2m,也于0+368处与过路箱涵汇合后,改用管道接至三十五号路排洪箱涵。从四号路设计终点向三十五号路排洪箱涵方向顺流而下的雨水管涵,沿路两侧为D400、D600、D800的雨水管。雨水管检查井做法分见S231-5-9;雨水口做法见S235-5-8,其连接管用D300钢筋砼承插管,坡度0.01。
污水流向同雨水。二通道段从设计起点起采用D300~D600管道分东西两路排入三十五号路污水管,四号路的污水从设计终点分路两侧用D400管接至三十五号路污水管。污水管道每隔一定长度预留街坊污水支管,伸出道路两侧,检查井上须预留一根D300接户管,管内底标高与检查井井底标高一致,接户管坡度为0.004,预留管施工完毕后,根据具体情况用砖或钢筋砼进行封堵;接D300管的污水检查井为Φ1000井,D400、D500管采用Φ1250井,D600管为Φ1500井;污水管检查井做法分见97S231-28-12、13、14。
雨、污水管均用重型钢筋砼承插排水管,分用水泥砂浆和石棉水泥接口,做法见S222。过路管和管顶覆土4米以下管道用120°砼基础、覆土大于4米用180°砼基础,做法见95S222-5,95S222-6。位于机动车道下的检查井采用重型铸铁井盖及井座,人行道和绿化带中的检查井采用轻型铸铁井盖及井座。
2.3.5 照明工程
路灯双排对称布置于道路两侧的隔离带内,路灯选用双叉灯,杆高12米。选用高压钠灯400+250W(四号路段为2×400W)。照明干线采用电缆VV-1KV-5×25,埋地穿Φ63PVC管,穿越道路时改用G70镀锌管,埋深0.5米。本路段照明采用四回路照明电源由五号路(四号路段于0+200处)的箱式变电站引来,路灯采用自动和手动方式控制。灯杆保护接地利用基础本身做接地极并与专用的PE线相接形成可靠的接地系统,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箱式变电站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2.3.6 电力工程
动力电缆沟位于道路东南侧人行道内,规格为1.2m×1.2m,沟中心路人行道外边0.85m。电缆沟中心线平行于道路中心线,穿越道路时改用18G150砼包封,用M5水泥砂浆砌筑MU10红砖,每隔200米左右设置一组4G150砼包封过路管(四号路段则要求用水煤气管)。电缆沟每15米左右设置三块活动盖板以利检修,每隔60米左右埋设PVC—Ф150管,按大于1%坡度将沟内积水排至就近雨水井。电缆沟盖板顶面与人行道顶平齐、板面与人行道板规格相协调。
2.3.7 电信工程
电信管线布置在路西人行道下,埋深0.8米左右,管中距人行道外侧0.75米,采用蜂窝管,填沙包封,穿越道路的管用砼包封;每隔200米左右(四号路段每隔180米左右)设置一组4Ф114砼包封过路管,在管末端设标志桩并将管口密封,每100米左右设一人孔井,孔内积水用PVCФ150管排入就近雨水井。
2.3.8 燃气工程
燃气管道采用钢管焊接连接,设计压力为0.3MPa(表压),凝水器和阀门安装前应进行气压和油渗漏性试验并合格。管道防腐等级为特加强级防腐绝缘,过路钢套管做加强级防腐,防腐材料用聚乙烯防腐胶带。牺牲阳极采用燃气公司做法,牺牲阳极组及检片埋设后要做永久性标志,于管道起止点、管线转折点及切点等处每隔25米设一个标志桩。管道覆土深度为主车道下不小于0.8米,人行道下不小于0.6米,未设套管的过路管不小于1.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