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单位法人代表与该工程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审核的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三)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的交接证明材料;
(四)该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五)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六)经施工单位签署自查合格意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签署审查合格意见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核表;
(七)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
(八)第一期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的凭证;
(九)拟投入该工程项目施工的特种设备规格、型号、用途、使用地点以及拟进、退场时间;
(十)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