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常巡查内容和巡查方法
1、巡查内容:包括主线、连接线、互通区、分离路基区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及停车服务区及收费广场路面的完好程度及其病害,路面与绿化区域内的保洁,检查车辆抛洒物或影响道路行车安全的隐患等内容。
2、巡查方法:巡查人员在进行巡查准备工作时,应认真检查巡查车辆和通讯联络设备的技术状况,核查巡查交接班记录,制定巡查方案。在巡查过程中,巡查车辆应按规定开启示警灯具,车速一般控制在40km/h。注意掌握公路技术状况的变化,并对重点结构物和路段的巡查情况作好记录。巡查结束后,巡查人员应整理巡查日记和填写巡查记录表,做好交接班工作。
3、巡查频率:
每天应对路基、路面、桥涵、隧道和交通安全设施等外观状况进行一般性巡查,及时发现并清除影响行车安全的隐患,每日巡查至少一次,必要时对重点路段和发现存在问题路段的养护现场采用人员步行检查的方式。应做好巡查的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公司并登记备案,对于影响行车安全的隐患现场可以解决的应现场立即排除,现场不能立即解决的应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后报告管理公司处理。
(二)、夜间巡查内容及巡查方法
1、巡查内容:巡查夜间照明和标志标线、反光轮廓标的技术状况的完好程度。
2、巡查方法:巡查人员在进行巡查准备工作时,应认真检查巡查车辆和通讯联络设备的技术状况,核查上次巡查记录,制定巡查方案。在巡查过程中,巡查车辆应按规定开启示警灯具,车速一般控制在40km/h。注意掌握公路技术状况的变化,并对巡查情况作好记录。巡查结束后,巡查人员应整理巡查日记和填写巡查记录表。
3、巡查频率:每月不少于1次。
(三)、特殊巡查内容及巡查方法
1、巡查内容:下雨或汛期、冰雪或大风时,对包括主线、连接线、互通区、分离路基区范围内路基、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及停车服务区及收费广场路面的状况进行巡查,特别是对沿线跨河溪桥梁下部结构、上下高边坡、半填半挖防护或挡土墙进行重点巡查。必要时对其出现险情滑坡体进行定时观测。
2、巡查方法:巡查人员在进行巡查准备工作时,应认真检查巡查车辆和通讯联络设备的技术状况,核查巡查交接班记录,制定巡查方案。在巡查过程中,巡查车辆应按规定开启示警灯具,车速一般控制在40km/h。注意掌握公路技术状况的变化,并对重点结构物和路段的巡查情况作好记录。巡查结束后,巡查人员应整理巡查日记和填写巡查记录表,做好交接班工作。
3、巡查频率:下雨或汛期、冰雪或大风天气,每天不少于两次。
(四)、桥梁经常检查
1、经常性检查内容:
①外观是否整洁,有无杂物堆积,杂草蔓生。构件表面的涂装层是否完好,有无损坏、老化变色、开裂、起皮、剥落、锈迹;
②桥面铺装是否平整,有无裂缝、局部坑槽、积水、沉陷、波浪、碎边;混凝土桥面是否有剥离、渗透,钢筋是否露筋、锈蚀、,缝料是否老化、损坏,桥头有无跳车;
③排水设施是否良好,桥面泄水管是否堵塞和破损;
④伸缩缝是否堵塞卡死,连接部件有无松动、脱落、局部破损;
⑤人行道、缘石、栏杆、扶手、防撞护栏和引道护栏(柱)有无撞坏、断裂、松动、借位、缺件、剥落、锈蚀等;
⑥观察桥梁结构有无异常变形、异常的竖向振动、横向摆动等情况,然后检查各部(构)件的技术状况,查照异常原因;
⑦支座是否有明显缺陷,活动支座是否灵活,位移量是否正常。支座的经常检查一般可以每季度一次;
⑧桥位区段河床冲淤变化情况;
⑨基础是否受到冲刷损坏、外露、悬空、下沉,墩台及基础是否受到生物腐蚀;
⑩墩台是否受到船只或漂浮物撞击而受损;
⑾翼墙(侧墙、耳墙)有无开裂、倾斜、滑移、沉降、风化剥落和异常变形;
⑿锥坡、护坡、调治构造物有无塌陷、铺砌面有无缺损、勾缝脱落、灌木杂草丛生;
⒀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照明设施以及桥梁其他附属设施是否完好;
⒁其他显而易见的损坏或病害。
2、经常检查的频率及报送的材料
经常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年进行四次(若当年进行定期检查,则该年经常性检查可进行三次)。负责经常检查的桥梁工程师应当如实、准确地填写“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公路桥涵养护规范》附录B),及时整理、分析经常检查结果,等级缺损类型、范围、数量,统计养护工程量,提出小修保养措施和下月的养护计划。养护单位要于检查下个季度第一个月10日之前将“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及月度养护报告相关资料上报至相应管理公司。
(五)、涵洞经常性检查
1、检查内容:主要检查涵洞有无积水、积雪,洞身是否冻裂;涵洞有无开裂,填土有无沉陷,涵底涵墙有无漏水,八字翼墙是否完整;进出水口是否堵塞,沉沙井有无淤积,洞口铺砌有无冲刷、脱落;涵洞内有无於塞、冲刷。
2、检查频率:每季度不少于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