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路桥工程 » 道路工程
高速公路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 资料等级: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发布时间:2014-08-06
  • 资料类型:RAR
  • 资料大小:27 KB
  • 资料分类:路桥工程
  • 运行环境:WinXp,Win2003,WinVista,Win ;
  • 解压密码:gc5.com
高速公路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2、从业人员的义务
A、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规范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B、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义务。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高劳动者的素质;
C、危险报告义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二、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切实搞好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最大限度的保护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
(一)、本单位的主要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实行全面安全管理,即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是施工单位的权利,也是义务。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是从业人员的义务。其目的是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本项目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和“三工”制度;
3、安全检查、治理整改制度。指挥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工区每半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大治理;队、班组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风险性高的项目安全员跟班作业;
4、安全奖惩制度。对“三违”人员严格进行处罚,即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对遵规守法、按章作业,不出安全问题的人员和班组给予表彰和奖励;
5、事故(隐患)整改、上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不得谎报、延报或隐瞒不报,接到报告的人员要立即组织抢救,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持证上岗制度。普通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方可上岗,特殊工种(起重工、锅炉工、电工、电气焊工、爆破工等)必须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并获得作业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7、安全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逐级进行,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要有针对性,安全交底必须有书面的交底记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交到作业层,落实风险告知制度。
8、安全资金保障制度。安全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主要用于施工安全防护及其安全防护设备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