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方针和实现安全目标,针对项目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工程实际,建立和健全思想组织保证、工作保证、制度保证等方面的安全保证体系。
第一条 思想组织保证
1、按照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齐、配备安全管理的各级机构或部门的工作人员,明确其安全工作职责范围,将施工经验丰富、安全意识强的人员充实到安全管理的各级机构和部门。
2、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的措施,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各级安全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充分发挥各级专职安检人员的检查和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3、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对新员工必须进行经理部、作业队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安全竞赛、现场安全标语、图片等宣传 形式,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觉性,注意安全、珍惜生命,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条 工作保证
1、施工准备阶段
(1)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同时编制安全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下达季度、月份生产计划的同时下达安全计划及保证措施。
(2)根据各工点或工序的具体情况,配置与之相适应的机械设备,杜绝因机械设备不符工程特点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3)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一些易发事故工点组织设计安全防护方案及措施。
(4)分专业组织对作业层人员进行安全措施及防护方案等安全技术交底。
(5)要求施工单位针对工程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技术措施和安全规则。
(6)督促施工单位对以下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石方开挖;
2)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3)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的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也应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要求督促施工单位编制临时用电专项安全方案;
4)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2、施工过程阶段检查内容和要求
(1)各个作业层及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清楚所从事施工项目的安全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工艺流程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实施中严格遵守。
(2)坚持安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党、团员安全监督岗的积极作用。
(3)实行安全否决制,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
(4)广泛开展安全的预测预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