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测量放样监理工作内容
2.1测量放样监理工作要点
2.1.1监理人员在熟悉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基础上,会同承包人、设计单位或勘测部门在现场交接导线控制桩和水准点,并指示和检查承包人对所有测量控制桩和水准点,进行有效的保护,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2.1.2监理工程师对业主提供的图纸上获得的资料,或在设计单位现场交桩获得的原始定线资料,进行复核和校核,确保原始定线方位、水准点高程的数据准确无误。若发现有两个以上原始基准点或基准高程丢失、损失时,应通过业主由设计勘测单位补定。
2.1.3监理工程师应审核和检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放样报验单及测量资料。对进行检查验收合格的,及时给予书面认可;发现有差错,应及时通知承包人重测,合格后再予以书面认可。
2.1.4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以加密控制点、辅助基线、临时水准点和施工放样为目的的测量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复核并认可。
2.2质量标准、检测频率与方法
2.2.1水准点闭合差
a.质量标准:临时水准点与设计水准点复测允许闭合差,快速路、主、次干路为±12√L ;支路为±20√L(L为水准线长度公里数)。
b.检测频率:沿路线往返各1次。
c.检测方法:用水准仪具测量。
2.2.2导线方位角闭合差
A、质量标准:允许偏差为±40√n,n为测站数,单位为(″)。
B、检测频率:1个测回。
C、检测方法:用全站仪。
2.2.3道路中心线桩恢复
A、质量标准:桩距在直线段宜为15~20m;曲线地段为10m。平、竖曲线起止点和地形变化点必须加桩。量距允许误差,小于200m为±1/5000;200~500m为1/10000;大于500m为1/20000。
B、检测频率:丈量不少于2次。
C、检测方法:用钢尺量。
2.2.4 道路横断面
A、质量标准:直线段为路中心线垂直方向;曲线段为垂直于所测点的切线方向,其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图纸的规定。
B、检测频率:沿路线长度方向,每100m抽测1处。
C、检测方法:用钢尺量。
五、路基工程质量监理
道路路基是路面的基础,也是道路结构层的重要组成部分。路基强度和稳定性的好坏,将直接影响道路的使用品质。
为了确保道路路基强度和稳定性,在路基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条款的规定要求承包人严格监督检查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切实做到上道工序未经检查或检测不合格,承包人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