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测量导线点及水准点
1、在收到建设单位转发的工程测量标志和测量数据资料后,首先应进行测量复核工作,包括平面控制点的复核和高程控制点的复核,并向监理提供复测结果。在监理和有关部门的签认下,可以此为依据进行下步作业,如有差别大的或受损的点位,应在监理指导下进行改正或补测,得出正确控制依据。
2、结合本标段地形和施工特点,在确定原始控制数据后,应该制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测量方案,进行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的测设。前者以导线控制,后者将数据引测到导线点上,在施工中根据需要增设水准点。导线点要选位合理,线型适合,测量方案报请监理同意后,可付诸实施。
3、测量使用索佳SET2100型全站仪,自动安平水准仪,水准尺。所用仪器均由指定专业检测部门年检通过,检定结果提供给监理工程师,测量方法和测量精度应该达到交通部颁布的《公路路线勘测规程》及《公路桥位勘测设计规范》的要求。
4、控制测量成果应按规定表格填写上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可使用。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测量控制点定期复测,确保测量控制点在整个施工和验收期内完好,保证测量精度的一致性。
5、控制标桩应按标准样式制作埋设,设立明显的保护桩,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既能很好的指导施工又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
6、施工中进行的各控制桩如道路中心桩,曲线交点,起,终点,转点,建筑物轴线等的测量放样工作,均应以控制网为依据,记录所有的原始数据,报请监理工程师复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