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量工作准则
(一)施工测量放线工作的基本准则
1、先整体后局部,高精度控制低精度。即先测设场地整体的平面控制网和标高控制网。再以控制网为依据进行局部建筑物的定位、放线和标高测设。
2、选用科学、简捷和精度合理、相称的施测方法,合理选择、正确使用仪器,在测量精度满足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力争做到省工、省时、省费用。
3、严格审核原始依据(设计图纸、测量起始点位、数据等)的正确性,坚持测量作业与计算工作步步有校核。
4、建立一切定位、放线工作要经自检、互检合格可申请主管部门验线的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安全、保密等有关规定,用于管好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实测时要当场做好原始记录,测后及时保护好桩位。
5.测量人员要紧密配合施工,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
(二)施工测量验线的基本准则
1、验线工作要主动。验线工作要从审核测量放线方案开始,在各主要阶段施工前,对测量放线工作提出预防性要求,真正做防患于未然。
2、验线的依据要原始、正确、有效。主要是设计图纸、变更协商和起测点位(如红线桩、水准点)及其已知数据(如坐标、标高)应为原始资料,最后定案的应是正确、有效的的资料 。
3、验线使用的仪器和钢尺,要按计量法有关规定进行核定。
4、验线精度应符合规范要求,主要包括:
(1)仪器精度要适应验线要求的需要,并校正完好;
(2)严格按规程作业,观测误差必须小于限差,观测中的系统误差要采取措施进行修正。
(3)验线本身要进行附合(或闭合)校核。
5、独立验线,即验线人员用仪器和测法,要尽量与放线工作人员不同。
6、验线的主要部位:
(1)原始桩位与定位条件;
(2)主轴线与其控制桩;
(3)原始水准点、引测标高点和±0.000标高线;
(4)放线中精度最薄弱的部位,以考查放线的精度。
7、误差处理,即验线结果与原放线结果之间的误差处理。
(1)两者之差若小于1/2限差,可对放线工作评为优良;
(2)两者之差略小于或等于1/2倍限差,可对放线工作评为合格;
(3)两者差超过2倍限差,原则上不予验收,尤其是要害部位。若是次要部位可令其局部返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