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随着管道建设项目群范围内的隧道工程逐渐增多,安全管理风险越来越大,为了统一和规范隧道工程施工管理,确保隧道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辖建设项目范围内的隧道工程施工管理。
第二章 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制定隧道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工程管理处负责项目经理部所属项目隧道工程的施工管理,并实施监督职能。
第五条 项目(分)部负责项目经理部所属项目隧道施工的日常安全监督检查。
第六条 主体监理组织隧道施工的开工HSE审核,隧道监理监督EPC承包商(分包商)按照规定要求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安全要求开展施工工作。
第七条 EPC(承包商)负责隧道施工的安全组织管理,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按照规定要求制作符合现场标准的标识牌、警示牌。
开工管理
第八条 EPC组织施工承包商编制“隧道施工组织设计”和“HSE 管理方案”,制作符合目视化管理要求的标识牌、警示牌后,由EPC报监理审批,并报项目(分)部备案。
第九条 项目(分)部组织监理按照《项目开工QHSE审核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对隧道开工前的HSE条件检查。
第十条 隧道开工前的HSE条件检查经项目(分)部、监理审查合格,EPC(承包商)方可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