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持续进行危险源辨识,确定、评价、更新危险源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公司、指挥部、子公司、分公司的办公区和施工现场的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及控制。
3 术语和定义
3.1 引用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3.2 引用GB/T24050-2000环境管理 术语。
3.3 引用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的术语和定义。
3.4 引用集团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术语和定义。
4 职责
4.1 管理者代表组织评审重大危险源,批准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清单。
4.2 安质部负责程序的编制、修改和更新,是本程序的主管部门。负责对职业安全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相关部门对职业安全危险源、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
4.3 企管部负责对职业健康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相关部门对职业健康危险源、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是本程序的主要职能部门。
4.4 公司办负责集团公司办公区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风险控制,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评价、评审和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5 工程部、科技部、经计部、经营二部、海外部、机运物资部、财务部、劳资社保部、公安处、人事部、工会生保部和检测中心参与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评价、评审和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6 公司办、指挥部、子公司、分公司负责本程序的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