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京沪高速铁路站房ZFJH-6标段工程建设监理行为,细化搅拌站施工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质量控制重点,强化过程控制,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做到源头把关、精细管理,实现建设世界一流高速铁路的总体目标,京沪高速铁路工程站房ZFJL-5监理项目部在监理规划的基础上组织编制本实施细则。
京沪高速铁路站房ZFJH-6标段分廊坊站站房、天津南站站房、沧州系站站房工程,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10~C50级,部分采用高性能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50级。全标段3座混凝土搅拌站的建设和生产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因此,编制搅拌站监理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监理实施细则为为《监理实施细则汇编》的一个分册,本监理实施细则为全标段的通用细则,各监理组在实施过程中可以根据所辖工区范围内的具体情况和特点进行修订,并将修订意见、内容及时报监理项目部。本实施细则如与国家或行业标准发生矛盾之处,以国家或行业标准为准。
3 监理实施细则
3.1搅拌站建设
3.1.1 搅拌站的建设规模应当在满足施工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少占用耕地,减少拆迁工作量,尽量与已有公路或道路相连,方便设备和材料的运输。
3.1.2 搅拌站的建设,在动土施工前,应当将地表30㎝厚的耕植土推至一侧堆放,并设置围挡,采取种草、绿化等措施,以利于工程完工后土地复耕工作。
3.1.3 搅拌站应有总平面布置图,场内交通、供电、供水应综合设计,线路布置合理且便于维修。
3.1.4骨料仓及备料场,宜高出周边地面150㎜左右。站内地面实施混凝土硬化,并设置不小于2%的排水坡度,做到雨天地面不积水;有完整的排水系统,设有沉淀池,排水通畅;符合防洪、排涝、环保等要求。
3.1.5 砂、石料仓和拌和楼之间,拌和楼周边地面应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拌合楼、料斗、料仓应设置必要的防尘设施;
3.1.6 搅拌楼设施应设置可靠的防雷接地。
3.1.7 搅拌站进场处应设置车辆清洗设施,防止车轮带进泥土造成搅拌站、原材料二次污染。
3.1.8 搅拌站须在适当位置设置砼运输车洗罐水集中排放处,监理定期检查污水排放情况。
3.2混凝土搅拌站操作人员的检查
3.2.1混凝土搅拌站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试验负责人作为搅拌站技术质量控制的责任人,对混凝土生产的全过程负责,应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任命书或上岗证,具备相应的资质,持证上岗,监理单位现场检查、确认。
3.2.2混凝土搅拌站操作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操作件,持证上岗。
3.2.3混凝土搅拌站每套拌和设备必须配备3名操作员,以确保正常生产和施工需要。
3.2.4搅拌站驻站试验工程师不得少于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