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既有线影响的施工,必须首先探明施工范围的通讯、水电、信号等管线及其他设施情况,并与设备管理单位共同确定防护范围。
2、施工前,施工方案和防护措施必须经运营单位批准,且双方签订安全协议。
3、施工中要严格按运营单位批准的施工范围及施工内容进行施工。严禁黑施工。
4、在影响既有线范围内施工时,施工人员戴白色或黄色安全帽,在轨道上作业时必须穿黄色防护服背心。施工人员严禁在既有线范围内戴红色安全帽,穿红色衣服。
5、严禁施工机具、材料以及临时设施侵入界限(正线直线段距线路中心2.44米,正线曲线为2.9米)严禁施工人员上、下班时在线路及轨道上行走、横跨既有线或坐、卧轨道上休息。
6、对受地形影响限制,驻地与工地间跨越桥梁必须走既有线时,要求走人行通道,严禁在线路、路肩等限界范围内行走。发现列车接近时,须及时避车。其他人员严禁进入既有线范围。
7、临近既有线施工时,场地严禁悬挂红色标语,彩旗尽量减少红色和绿色,以免影响司机瞭望。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由跟班防护员进行跟班防护。
8、严禁施工人员擅自挪移和破坏防护设施,严禁夜间在既有线附近生火。
9、在既有线旁测量放线时,严禁使用钢卷尺等金属测量工具测量既有线线路轨距,如需用时,可以使用皮尺。严禁用金属将两股轨道连接一体。穿越铁路的人员应遵守“一看、二慢、三通过”原则。
10、跨越既有线搬运工程材料时,应得到公务部门许可,在搬运地点两端不小于800m处设防护,由专人统一指挥,及时互传信息。确保搬运材料期间的行车、人员安全。
11、在既有线旁搭设防护排架时,应注意上方的接触网,应与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2、爆破器材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由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接入库。 
13、装药后,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装药点内禁止烟火,装药完毕,应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
14、不得使用金属器材装药。
15、警戒区内周围必须设警戒人员,小药量爆破警戒范围,应距离放炮地点200m以外,用药量较多的爆破警戒距离应超过计算确定的安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