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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线施工安全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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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发布时间:201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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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路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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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线施工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人身安全
   新工人、临时工人必须经项目部以上单位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未经安全技术教育或经教育但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道作业。
   行车、特种作业人员。机械设备、工具操作人员,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方准持证上岗。
   进行接触粉尘、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使用电器、机械,以及高空作业等,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野外作业遇雷雨时,作业人员应放下手中的金属器具,迅速到安全处所躲避,严禁在大树下、电杆旁和涵洞内躲避。
   线路作业和巡检人员,必须熟悉掌握管内线路设备情况,列车运行速度、密度和各种信号实现方法,并注意瞭望,及时下道避车。
   步行上下班时,区间应在路肩或路旁行走;在双线区间,应面迎列车方向;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在站内如必须走道心时,应在其前后设置专人防护。进路信号辨认不清时,应及时下道避车。
   作业人员下道避车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距钢轨头部外侧距离,不小于2m。(v≤120km/h时)
   ②本线来车时,下道距离不小于800m。
   ③邻线来车时,本线可不下道,但本线必须停止作业。
   ④在站内其他线路作业,躲避本线列车时,下道距离不小于500m。列车进路不明时必须下道避车。
   ⑤人员下道避车时应面向列车认真瞭望,防止列车上的抛落、坠落物或绳索伤人。
   ⑥人员下道避车的同时,必须将机具、材料移出线路,放置、堆码牢固。不得侵入限界,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和放置机具、材料。
   严禁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休息时不准在钢轨、轨枕头及道床边坡上。绕行停留车辆时距离应不小于5m,并注意车辆动态和临线上开来的列车。
   横过车站股道或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应止步瞭望,确认两端均无列车开来时方准通过。
   不得在轨道上行走和逗留,严禁在轨道上接打手机。
   在桥梁上施工,列车通过时,应离开桥梁或站在避车台内,在较长的桥上施工,应设专人防护。
遇到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影响瞭望时,应停止线上作业和上道检查,必须作业时,应采取特殊安全措施,保证来车之前按规定的距离及时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