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应按照投标书和施工合同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具体质量管理办法及创优规划,强化工程创优意识,大力开展全员、全过程的创优活动。
1.严格队伍管理,对所使用的外部劳务应进行技能培训和质量意识教育,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2.所有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施工图现场核对和完善,当施工中发现设计图纸与实际地质情况不符或差错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变更意见和建议,坚持先变更后施工的原则,严禁擅自修改设计图。
3.各标段工程开工前,要对管段中线、水平控制点进行复核,建立、健全内部测量复核制度,切实把好测量关。施工中要认真搞好贯通测量,测量成果符合有关铁路工程测量规范的要求。记录详实,资料齐全、完善。
4.编制详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优选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制定质量保证措施,提出质量控制要点。
5.严格执行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统一招标采购物资,严禁其越权自购的物资在本工程中使用。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应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检验、实验,经施工单位质检人员查验合格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能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原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禁止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
6.施工中各工序作业严格执行三检制(即自检、交接检和专检)。所有隐蔽工程,隐蔽前均由施工单位质检人员进行100%自检并办理规定手续,报驻地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确认合格签署同意后,才能隐蔽。
7.建立、健全工程检测、试验机构,配齐检测、试验设备和仪器。配足与承包工程相适应的检测、试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测、试验并建立台账。试验室、试验人员持证情况必须满足合同要求,试验设备均经过有关计量部门核定并在有效期内。
8、制定切实可行的隧道地质超前预测预报方案和实施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
9.认真做好铺架前路、桥、隧的复测工作,核查线下施工单位与铺架单位的交接纪录,线下施工单位要完善铺架前的各项技术准备,提前对下部工程进行反复检查评估,要确保路基和道床的质量。
11.确保环保、水保达标,并符合国家和地方对环保、水保的要求。
12.积极开展本单位内的创优活动。
13.按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时组织对检验批已完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的质量自检,按规定认真填报有关验收记录与报表,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整理相关内业资料与施工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