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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施工监理控制要点2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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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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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施工监理控制要点22p
一、开工前监理
1、监理工程师了解、熟悉现场情况和设计要求,核对设计文件与现场实际情况。
2、施工单位的土工试验室和室外检测设备、仪器设备应经过有关计量部门和有关部门标定,且在有效期内。试验员应持证上岗,并熟悉检测试验方法。
3、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共同对取土场和弃土场的位置、周围环境和土质情况进行考察,复验路基填料和土工材料的质量;审核土或石的类别与设计要求是否吻合,审查土石方调配方案。
4、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中线贯通测量、中桩高程测量、断面测量、站场基线测量的成果进行外业和内业审核,必要时应进行现场抽测。
5、对路基工程采用的主要原材料、构配件,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6、监理工程师必须全面了解路基地质水文情况,熟悉有关设计施工规范,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
7、全面熟悉项目管理机构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工程合同,严格按合同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按期施工。
8、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发现设计图纸与现场地质地形不符,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项目管理机构反映,然后由设计单位根据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提出设计变更方案。
9、监理工程师应全面掌握工程进度安排,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问关系。
二、地基处理
(一)一般规定
1、地基处理可分为浅层地基处理(换填、抛石挤淤、强夯、重锤夯实、砂、碎石垫层等)、深层地基处理(高压旋喷桩、浆体喷射搅拌桩、粉体喷射搅拌桩、砂桩、碎石桩、灰土挤压桩等),特殊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盐渍土地基、冻土地基等)。
2、浅层地基处理质量控制要点:
(1)审批地基处理方案,应重点审核施工方法、分层填筑厚度、每层压实遍数、选择的压实机械、所用材料等。
(2)检查处理的范围、深度或顶面高度。
(3)在施工前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对处理方案进行工艺性试验,确定工艺参数,处理后地基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地基顶面应有横向排水坡度。
(5)处理后地基中线至边缘距离、地基宽度、横坡、平整度应符合验标规定。
3、深层地基处理质量控制检查:
(1)审批施工方案,应重点审查施工单位采用的施工机械、施工工艺以及材料等。
(2)检查地基处理施工中使用的水泥、外加剂及其他加固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检测。
(3)地基处理前,应设置永久性平面和高程控制基点,测定边界范围,开挖两侧排水沟,疏通排干地表积水,清除场内杂物、杂草,按设计要求做好抽水、清淤、回填工作。
(4)在施工前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对处理方案进行工艺性试验,确定工艺参数,处理后的地基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开始后应及时进行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以确定设计参数。
(5)检查处理范围、类型、布置形式和数量,确定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抽查施工单位施工记录,查验施工过程的各项参数及各种材料的贯入量。必要时实施旁站检查。
(7)见证检验桩的长度。
(8)对于旋喷桩和搅拌桩,应对其进行无侧限抗压强度的检查。监理工程师见证检测。
(9)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废浆、废水、废渣的处理工作,符合当地环境保护的要求。
(10)施工结束后,按要求见证检测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
4、当施工过程中发现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或出现异常情况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并停止施工。监理工程师向项目管理机构报告,由项目管理机构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研究,形成文件资料,待设计单位重新设计并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二)原地面处理
1、路堤填筑前应清除表面植被,挖除树根,做好临时排水设施。
2、原地面坡度陡于l:5时,应自上而下挖台阶,台阶宽度、高度、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原地面松软表土及腐殖土应清除干净,翻挖回填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基底应平整、密实。
4、路堤基底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5、原地面处理后的外观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底无草皮、树根等杂物,且无积水。
(2)原地面基底密实、平整,坑穴处理彻底,无质量隐患。
(3)横坡符合设计要求。
(三)换 填
1、挖除需要换填的土层,并将底部整平。当底部起伏大时可设台阶或缓坡,按先深后浅的顺序换填施工,底部开挖宽度不得小于路基宽度加放坡宽度。
2、监理工程师对换填质量的控制:
(1)换填范围及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机挖换填,应预留厚度30~50 cm的土层由人工清理。
(3)换填地基施工中填料比例应准确、搅拌均匀、分层填筑、分层压实。
(4)换填基坑坡脚线位置的允许偏差为一50 mm。
(四)砂(碎石)垫层
1、砂(碎石)垫层施工前应将基底清理、整平,并按设计要求做好基底碾压及土拱。
2、砂垫层应采用中、粗砾砂,不含草根、垃圾等杂质,其含泥量不得大于5%;用作排水固结时其含泥量不得大于3%。监理应随机检查。
3、碎石垫层应采用级配良好,且未风化的砾石和碎石,其最大粒径不得大于50 mm,含泥量不得大于5%,且不含草根、垃圾等杂质,监理应随机检查。
4、砂(碎石)垫层施工的分层厚度、压实遍数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监理工程师确认。
5、砂(碎石)垫层及反滤层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允许偏差按表1—1的要求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