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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车站主体结构防水工程监理细则27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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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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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路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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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车站主体结构防水工程监理细则27p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质水文资料(略) 
2、车站采用明挖法施工。 
围护结构均采用地下连续墙,墙厚1m,墙深度40.05m。主体基坑内二级基坑围护结构采用800mm厚地下连续墙;车站1号风亭及出入口通道基坑深度为10m,围护结构采用600mm厚地下连续墙。各层结构板采用以钻孔桩为基础的永临结合的格构柱为支撑系统,施工结构顶板前先施工钻孔桩和格构柱、降水井等,结构层板施工完成后,临时柱兼作永久柱的一部分,在钢构柱周边按照结构柱尺寸绑扎钢筋、立模、灌注混凝土,形成永久柱。 
主体结构采用三层(四层)多跨矩形框架结构,出入口采用单层单跨矩形框架结构,1号风道采用单层多跨矩形框架结构。 
(二)、防水设计原则 
1、结构防水设计遵循“以防为主、刚柔结合、多道防线、因地制宜、综合整治”的原则。 
2、确立钢筋混凝土结构自防水体系,即以结构自防水为根本,施工缝、变形缝等接缝防水为重点,辅以附加防水层加强防水,并根据水文地质情况、施工方法、结构型式、防水标准和使用要求、技术经济指标综合确定有效、可靠、操作方便的防水方案,做到地铁工程监理防水万无一失。 
(三)、防水施工标准 
1、车站主体结构、人行通道、风道的机电设备集中区段、出入口防水等级为一级,结构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 
2、其余风道、风井部位的防水等级为二级,顶部不允许滴漏,其他不允许有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总湿渍面积不应大于总防水面积的6‰,任意100平米防水面积上的湿渍不超过4处,单个湿渍的最大面积不大于0.2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