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软基处理、填筑工艺、过渡段施工、土工原材料基本要求
1、在进行大面积填筑前,不同填料应选取有代表性的地段作为试验段,进行摊铺压实工艺试验,确定施工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单位确认。
2、路堤填筑应按“三阶段,四区段,八流程”的施工工艺组织施工,每个区段的长度应根据使用机械的能力,数量确定,一般宜在200m以上构筑物为界。各区段或流程内严禁几种作业交叉进行。
3、不同性质的填料应分别填筑,不得混填。每一摊铺层填料中的粗细料应摊铺均匀,不应有粗集料或细集料窝。
4、填筑时应横断面全宽,纵向分层填筑压实,不得出现纵向接缝。
5、严禁雨天进行非渗水土的填筑。
6、改良土应采用厂(场)拌。
7、路堤填筑必须进行沉降观测,控制填筑速率。地基沉降,侧向水平位移的观测断面及每一断面观测点布设数量,观测频次和精度,观测基桩的埋设,复核校正应符合设计。当路堤中心线地面沉降速率大于每昼夜10mm,坡脚水平移速率大于每昼夜5mm时,应立即停止填筑,待观测恢复到限值以内再进行填筑,沉降观测资料应及时整量、汇总、分析,并进行评估,指导路基填筑施工和铺轨施工。
8、各类软基处理的基桩施工前,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成桩工艺性试验,试验范围,方法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试验时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在场,共同对试桩处工程地质、成桩工艺和质量进行签认。
9、各种土工格栅、土工布、土工膜及防排水片(管)材等材料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是否有合格证和经过进场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