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前路基用地范围内所有树木、树桩、垃圾、废料、结构物、道路路面等影响工程质量的障碍物都应清除,在零填挖地段树根挖至自然地面以下1米。
2、所有清理场地后留下的坑洼,应采用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材料回填,并压实到和周围材料同样的密实度。在挖方地段,需要继续开挖的地段可不回填。
(二) 排水、防水及雨季施工
1、承包人进场后在土方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始终要保持场地良好排水状态。首先要抓紧永久性排水工程的施工(如截水沟、涵洞等),再修造一些必要的临时排水设施,使临时排水设施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并与当地政府密切配合,争取线外工程与正线排水工程同步进行,使流水不冲毁农田、耕地和污染自然水源。
2、承包人因未设有足够的排水设施,而导致土方工程遭破坏,自行负责修复。
3、雨季施工填筑路堤时,应随挖、随填、随铺、随压,每层填层应筑成2~4%的横坡,并应在雨前和收工前将铺撒的松土碾压密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