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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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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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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路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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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路基工程
1、道路路基是道路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路基与路面结合面必须紧密、承载力均匀。路基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不致因承受荷载、气候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而改变形状、强度降低等,另外要求基层土中不能含有草皮、树根、杂草、淤泥以及建筑垃圾等。影响路基稳定的因素有很多,其中主要的影响因素是回填材料及其含水量、施工过程中的压实度。
监理重点
1、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本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踏勘现场,掌握本工程的地质特点和各种地层土的特性,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和业主、设计商定地基处理的方案。
2、审核承包商的施工技术方案,审查其质量保证体系及其施工技术措施。
3、测量监理工程师要复查承包商的测量放线成果。
4、对承包商的机械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其完好程度进行检查。
5、特别要严格施工工序的质量检查,做好旁站监理工作。
监理措施
1、土方路堑施工
审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方案,对于路堑开挖应根据路堑的长度和深度选择不同的开挖掘进方式,如横挖法、纵挖法等。
路基土方开挖放样必须认真细致,按要求正确放样,不得有误。
路基开挖出来的土方,凡适于用作筑路材料的,监理应要求承包人将开挖的土方用于路基填筑。
路堑开挖弃方或不适宜的材料,监理应通知承包人废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