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现场监理工作是以动态控制的运行机制,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化的监理工作程序,先进的工作手段,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按照监理服务合同的规定,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等法规文件和业主与承包人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监督和证实承包人是否严格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对项目进行工程质量监理、进度监理、投资(造价)监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监理工作的范围
本项目监理工作的范围为施工阶段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即“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信息、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同时包括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