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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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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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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路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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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使用的机具设备,使用前应检查、试运转,确认合格;施工中应定期检查,保持正常。
2使用汽车、机动翻斗车运输工具、材料时,应严格按照运输车辆相关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操作。
3路基施工中,在场地狭小、机械和车辆作业繁忙的地段应设专人指挥交通,保持人员、机械、车辆安全作业。
4路基内,新建构筑物的沟槽回填完成,并验收合格形成文件后,应及时进行路基施工。 
5施工中使用推土机、压路机、蛙式夯实机等施工机械时,应按照相关的施工机械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操作。
6填方边坡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填方破坏原排水系统时,应在填方前修筑新的排水系统,保持通畅。
7 地下人行通道和涵洞的砌体砂浆强度达到5MPa、现浇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规定、预制顶板安装后,方可填土。
8 通道、涵洞和管顶50cm范围内不得使用压路机碾压;通道、涵洞和管顶两侧填土应分层对称进行,其高差不得大于30cm。
9路堑挖掘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严禁掏洞挖土;挖土作业中断和作业后,其开挖面应设稳定的坡度;路堑边坡开挖应遵守设计文件的规定;当实际地质情况与原设计不符时,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设计要求,并办理手续;保持边坡稳定,施工安全。
10施工中遇路堑边坡为易塌方土壤不能保持稳定时,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设计要求,并办理手续。
11使用推土机时,要严格按照施工机械相关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施工,在陡坡或深路堑、沟槽区推土时,应有专人指挥,其垂直边坡高度不得大于2m。
12运输挖掘机械应根据运输的机械质量、结构形式、运输环境等选择相应的平板拖车,制定运输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3施工中严禁在松动危石、有坍塌危险的边坡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材料。
14挖土作业应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在确认周围环境安全、机械回转范围内无人和障碍物后,方可向机械操作工发出启动信号;挖掘过程中,指挥人员应随时检查挖掘面和观察机械周围环境状况,确认安全。
15遇岩石需爆破时,现场所有人员、机械必须撤至安全地带,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待爆破作业完成,解除警戒,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开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