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改良土填筑作业的工艺流程、操作要点和相应的工艺标准,指导、规范改良土拌合、填筑施工。
施工前对需改良的土料种类应进行核实,路堤填料种类、改良土外掺料(石灰或水泥)的种类及技术条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填筑前对取土场填料进行取样检验;填筑时对运至现场的填料进行抽样检验。当填料土质发生变化或更换取土场时应重新进行检验。
原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明确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石灰应选用消解石灰或钙质生石灰,其指标应达到合格标准,石灰在使用前4~7天充分消解。
用石灰改良时,土中硫酸盐含量应小于0.8%,有机质含量小于5%;用水泥改良时,土中硫酸盐含量应小于0.25%。
掺入水泥时,其初凝时间应大于3h,终凝时间宜大于6h。
在设计规定范围内取土,取土时应清除树木、草皮以及表面腐殖土。当土源发生变化时必须按要求重做配比试验。
对符合要求的土质进行过筛处理,使石灰颗粒与黄土颗粒尽可能小,增加其表面积,并拌和均匀,能充分接触并发生反应。
施工用水质应符合工程用水标准。
石灰、水泥等化学改良土外掺料的运输、使用应有环境保护的措施,外掺料应分类堆放、与原地面架空隔离,并有防风、雨设施,防止材料受潮、变质。
冻土不能作为路基改良填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