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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土方施工组织及工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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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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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路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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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土方施工组织及工艺控制
一、路基的概念及分类
路基的概念:是道路的主体和路面的基础,承受岩石、土自身和路面的重力,为路面提供一个平整层,且承受路面传递下来的荷载。
路基的分类:根据路基设计标高和原地面的关系,路基分为路堤、路堑和填挖结合路基。
(一)路堤:填方路基;
(二)路堑:低于原地面的挖方路基。
(三)填挖结合路基:位于山坡上的路基,设计上常采用道路中心线标高作为原地面标高,可以减少土(石)方工程量,避免高填深挖和保持横向填挖平衡,形成填挖结合(半填半挖)路基。
二、地基处理
(一)原地基处理原则
1、原地基处理应按照设计要求精心施工,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原则下,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当地材料和工业废料。
2、原地基处理除执行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及部颁有关标准、规范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规。
3、原地基处理应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和农田水利设施,保护生态环境。
(二) 原地基处理要求(实际施工时根据设计图纸要求)
1、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均应在施工前砍伐或移植清理,砍伐的树木应移置于路基用地之外,进行妥善处理。
2、路堤修筑范围内,原地面的坑、洞、墓穴等,应用原地土或砂性土回填,并按规定进行压实。
3、原地基为耕地或松土时,应先清除有机土、种植土、草皮等,清除深度应达到设计要求,一般不小于15cm,平整后按规定要求压实。
4、基底原状土的强度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换填,换填深度,应不小于30cm,并予以分层压实到规定要求。
5、基底应在填筑前进行压实。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路堤基底的压实度应符合原设计要求,当路堤填土高度小于路床厚度(80cm)时,基底的压实度不宜小于路床的压实度标准。
6、当路堤基底横坡陡于1:5时,基底坡面应挖成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lm,并予以夯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