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洞开工前,应全面熟悉设计文件、根据设计资料进行现场核对和施工调查,核对时还需注意农田排灌的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根据有关程序提出书面意见报请相关部门。
施工顺序:测量放样 基坑开挖 清理基底 浇(砌)筑基础 浇
(砌)筑侧墙 安装盖板 回填 洞口施工。
4.1 施工放样:
先用全站仪将构造物轴线的中桩及边桩放出来,然后上报监理工程师检查,测量基础平面位置和现有地面标高,再将基础轴线控制桩延长至基坑外加以固定。
4.2 基坑开挖:
基坑开挖采用挖掘机施工时,放样线周边和设计底高程预留30cm,防止机械超挖,然后用人工清理到设计高程。
对基底进行清理、整平并经夯实后,检测地基承载力和高程,地基承载力不得小于图纸要求。自检合格后,填写有关基坑验收的质检表格,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对基坑进行拍照(拍照时立牌注明拍照部位、桩号和时间),作为以后可追溯性资料存档。
基坑周围应作好排水措施,周围挖一条约30cm×30cm的排水沟,引向其它可排水的地方,以防基坑积水;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的涵洞基坑,立即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以防雨水或地下水对坑底壁浸蚀造成基底承载力降低和坑壁坍塌。
如果开挖后的基坑出现软土地基或地基承载力不能达到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应报请监理工程师现场核实情况并请求处理措施,作好设计变更资料,报请有关上级主管部门批复。
4.3 垫层与基底:
砂砾垫层应为压实的连续材料层,其压实度应在90%以上,按重型击实法试验测定,砂砾垫层应分层摊铺压实,不允许有离析现象。砂砾垫层松铺不超过15cm,在浇筑基础混凝土前,应将地基进行清理,并按规范要求检验基底,符合图纸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
4.4 基础施工:
基坑基底处理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立即根据基础的放样位置进行基础混凝土施工。混凝土(或砂浆砌体)应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及养护,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5 涵洞墙身施工:
涵洞基础施工完成经现场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及时报请进行涵洞墙身施工,墙身混凝土应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及养护,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6 模板:
涵洞施工须采用大块定型钢模板(单块面积不小于2㎡),施工前应在计算荷截作用下,对模板、支架按受力程序分别验算其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模板板面之间应平整,接缝严密,不漏浆,保证结构物外露面美观,线条流畅。浇筑混凝土前,应涂刷脱模剂,外露面混凝土脱模剂应采用同一品种,不得使用废机油等油料,且不得污染钢筋及混凝土的施工缝处。
4.7 盖板施工:
盖板在预制场进行集中预制,预预制构件的运输、装卸、和安装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图纸规定。盖板安装前,应检查成品及边墙尺寸。安装后,盖板上的吊装装置,应用砂浆或工程师批准的其它材料填满。相邻板块之间采用大于或等于预制板砼强度的细石混凝土填塞密实。
沉降缝:
设置沉降缝的道数、缝宽和位置应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施工,用沥青麻絮或其它有弹性的防水材料填塞。
4.9 附属工程施工
台背填土必需在盖板安装完且台身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后,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批准后方可进行;根据设计图纸,采用透水性材料,应对称分层回填压实,分层检测。回填土应分层填筑并严格控制含水量,每一压实层松铺厚度不宜超过15cm,压实度≥95%。标示回填层次:在构造物每侧左右八字墙根部或墙身上用红油漆划分回填层次,一般从基础顶面每5cm标上刻度,每—10cm为一回填层次,自下而上标出层次流水序号,便于施工控制和检查。
盖板上面填土时,第一层的最小摊铺及碾压厚度不允许小于30cm,并防止剧烈的冲击。盖板涵上通车应在混凝土充分养生后,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此时板顶覆盖层厚度不应小于50厘米,涵侧两边不小于10米长范围内应作成平坡,同时板顶覆盖层采用细小料填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