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要求
(1)施工场地应坚实、平坦,无障碍物;路基经验收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施工道路基层。
(2)现场调转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等机械时,应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事先踏勘行驶道路,确认道路平坦、坚实、畅通;沿途的桥涵、便桥、地下管线等构筑物应有足够的承载力,能满足机械通行的安全要求;架空线净高应满足机械通行要求,遇电力架空线时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地面无障碍物。
(3)材料运输应符合路基工程土方运输相关安全交底的要求。
(4)使用手推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运输杆件材料时,应捆绑牢固。
2)装土等散状材料时,车应设挡板,运输中不得遗洒。
3)在坡道上运输应缓慢行驶,控制速度,下坡前方不得有人。
4)卸土等散状材料时,应待车辆挡板打开后,方可扬把卸料,严禁撒把。
5)路堑、沟槽边卸料时,距堑、槽边缘不得小于lm,车轮应挡掩牢固,槽下不得有人。
2.材料拌和施工安全要求
(1)在城区、居民区、乡镇、村庄、机关、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及其附近施工,不得在现场拌和石灰土、水泥土、石灰粉煤灰等类混合料。
(2)石灰土类结构道路,现场需使用石灰时,对石灰的选择、堆放、消解应符合下列要求:
l)所用石灰宜为袋装磨细生石灰。
2)需消解的生石灰应堆放于远离居民区、庄稼和易燃物的空旷场地,周围应设护栏,不得堆放在道路上。
3)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4)施工中应采取环保、文明施工措施。
5)装运散状石灰不宜在大风天气进行。
6)需采用块状石灰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在灰堆内消解石灰,脚下必须垫木板。
②向灰堆插水管时,严禁喷水花管对向人。
③消解石灰时,不得在浸水的同时边投料、边翻拌,人员不得触及正在消解的石灰。
④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向操作,并应采取防扬尘措施。
⑤炎热天气宜早、晚作业。
(3)现场需人工拌和石灰土、水泥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中,应由作业组长统一指挥,作业人员应协调一致。
2)拌和作业应在较坚硬的场地上进行;作业人员之间应保持lm以上的安全距离。
3)摊铺、拌和石灰、水泥应轻拌、轻翻,严禁扬撒。
4)五级以上(含)风力不得施工;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向。
(4)使用机械拌石灰土、水泥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拌和现场。
2)拌和过程中,严禁机械急转弯或原地转向或倒行作业。
3)机械发生故障必须停机后,方可检修。
4)拌和机运转过程中,严禁人员触摸传动机构。
(5)集中拌和基层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拌和场应根据材料种类、规模、工艺要求和现场状况进行专项设计,合理布置;各机具设备之间应设安全通道。机具设备支架及其基础应进行受力验算,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机具运行的安全要求。
2)拌和场不得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需设在其一侧时,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拌和场周围应设围挡,实行封闭管理。
3)拌和机具设备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必须关机、断电后方可进行,并必须固锁电源闸箱,设专人监护。
4)拌和机应置于坚实的基础上,安装牢固,防护装置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5)拌和机运转时,严禁人员触摸传动机构;拌和场地应采取降尘措施,空气中粉尘等有害物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
6)拌和场应按消防安全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3.摊铺与碾压施工安全要求
(1)施工现场卸料应由专人指挥;卸料时,作业人员应位于安全地区;基层施工中,各种现状地下管线的检查井(室)应随各结构层相应升高或降低,严禁掩埋。
(2)人工摊铺基层材料应由作业组长统一指挥,协调摊铺人员和运料车辆与碾压机械操
作工的相互配合关系;作业人员应相互协调,保持安全作业;作业人员之间应保持lm以上的安全距离;摊铺时不得扬撒。
(3)机械摊铺与碾压基层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中,应设专人指挥机械,协调各机械操作工、筑路工之间的相互配合关系,保持安全作业。
2)作业中,机械指挥人员应随时观察作业环境,使机械避开人员和障碍物,当人员妨碍机械作业时,必须及时疏导人员离开并撤至安全地方;机械运转时,严禁人员上下机械,严禁人员触摸机械的传动机构。
3)沥青碎石基层施工时,应符合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4)作业后,机械应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场地,不得停置于临边、低洼、坡度较大处。停放后必须熄火、制动。
5)使用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等在道路、公路上行驶时,应遵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守现场限速等交通标识的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