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爆破工必须经公安部门考试合格,持有《爆破员作业证》方可上岗作业。作业前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等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作业。
2、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标准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等规定。
3、爆破作业前,班长应组织爆破工认真学习、讨论爆破计划方案与安全措施,做好作业分工布置工作。
4、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按《爆破设计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中,一切行动必须听从爆破班长和工程技术员的指挥,并接受安全员的监督。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或存在严重威协安全作业的情况,应报告有关领导作处理,或由技术员作修改爆破方案后,再进行作业。
5、炸药、雷管不准同车运输或与其它物品混装、搬运过程中不得扔、砸、撞,应轻拿轻放。
6、药包加工、装药作业中,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品,严禁在作业场所吸烟。
7、装药和充填应用木质炮棍;深孔爆破出现药包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应采用铜或木制长杆处理;装起爆药柱时严禁投掷或冲击。
8、禁止使用石块(块度大于30mm)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柱。
9、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柱的导火索或导爆管。
10、深孔爆破,每个炮孔应使用两只毫秒雷管组成复式网路,在进行爆破网路联接时,应防止塑料导爆管拉细、拉断、变形和打死结。
11、当装药、充填、联线等全部工作完成后,必须由爆破班长和爆破技术员进行技术检查后,确认无误,方准发出信号进行起爆。
12、当装药、联线、检查工作全部完成后,发出预告信号(竖红旗、鸣警笛),警戒人员按各自地点、范围进行警戒,其余人员进人避炮棚内;各工矿设备应撤离危险区。
发出预告信号后,燥破范围内禁止闲杂人员进人。
13、警戒人员全部按指定地点就位后,检查警戒危险区内确认无人后,才可发出起爆信号(竖绿旗)。
14、爆破作业应按要求,严格遵守起爆时间。
15、起爆5分钟后,由两名爆破工作进人爆破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拒爆、盲炮现象,即发出解除警戒信号(撤掉绿旗),警戒人员撤回;如发生或怀疑拒爆,必须经过15分钟后方准进入现场检查。拒、盲炮区应插上红旗警示,并报告有关领导组织人员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