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路面基层采用水泥稳定碎石,一级路段基层厚度为:36cm(风积沙路段)或38cm(土质路段),二级路段基层厚度为:30cm。
1、材料配合比及压实度
材料配合比(重量比)采用:水泥:粉煤灰:碎石=5:95。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浸水的无侧限抗压强度应≥3.5~4.5MPa。
基层压实度(重型击实标准)≥98%。
2、原材料要求
(1)水泥
水泥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强度等级为P·O 42.5,初凝时间3h以上,终凝时间较长(宜在6h以上)的水泥,不能使用快硬水泥、早强水泥以及已受潮变质的水泥。
(2)粉煤灰
粉煤灰其主要成分二氧化硅和三氧化二铝含量大于70%,烧失量不应超过20%,比表面积宜大于2500cm3/g,含水量不宜超过35%,灰块不应大于12mm。
(3)碎石
集料单个颗粒最大粒径不应超过31.5mm,各级配等级应符合颗粒组成范围,压碎值应≤30%。
(4)水
凡饮用水皆可使用,遇到可疑水源,应委托有关部门化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