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内容:
1、开挖前应测好管线的位置,根据沟槽的深浅,土质情况拟定开挖边坡坡比。应详细查明施工区域的地下、地上障碍物,对位于基槽内的管线和相距较近的地上、地下障碍物已按拆改或加固方案处理完毕。
2、开挖沟槽采用1m3反铲挖掘机从槽的端头,以倒退行驶的方法进行开挖,自卸汽车配置在挖土机的单侧装运土,机械挖不到的土方,配以人工跟随挖掘,并用手推车将土运到机械能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挖走。
3、开挖时如有地下管网应采用人工开挖,并及时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造成严重事故。
4、开挖期间应加强标高和中线控制量,以防超挖。当采用机械开挖至设计基坑底标高以上0.2米时,应停止机械作业,改用人工开挖至设计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5、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必须有相应的方案,对于地质资料反映的不同土层,必须有截水、降水等有效防止流砂的措施,制定有效的降排水方案。
6、基槽开挖底部宽度和坡度除满足结构尺寸要求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包括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宽度。
7、在沟槽开挖后,如发现地基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及时报有关单位共同研究,采取技术性措施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