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处试验检测工作依据内容
1)必须严格按照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规范进行,并且对工地试验室负责。工地试验室有权责令其返工、停工整顿。
2)在本项目的试验检测活动行使权力源于工地试验室的授权,其职责包括:①完成承包工程所需完成的试验检测项目;②协助工地试验室相关工作,诸如现场检测、制样、取样、接受各类检查等;③编制试验报告及归档;④熟悉承包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技术要点;⑤监管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及时将施工情况向工地试验室反映。
3)工作依据:①国家和行业、广东省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②潮惠公司与设计、承包、监理等参建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③工程前期有关文件;④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文件)、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季度和年度建设计划、潮惠公司下发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文件;⑤工程施工过程中潮惠公司和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或参加的有关会议纪要或函电、管理处的指令、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等。
二、人员安排
1)必须具有不少于2名熟悉所承包工程检测项目的专职试验员(有检员证),该试验人员应具备独立完成所需检测项目试验操作和出具试验报告的能力。 专职试验员试验检测工作以现场施工检测及所属施工检测任务为主,在试验室报到、上班,听从项目试验主管的统一安排,并协助试验室完成其他试验检测任务。
随着工作面的开展及工程检测的需要,专业队应相应增加专职试验员;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控制,在工作中严禁出现专职试验员工作脱节及不在岗的问题。施工过程中一切由专业队试验人员工作脱节、工作失误造成质量事故的,所形成的各种损失由专业队负全责,并且项目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或罚款。
专业队专职试验员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动,在保证专职试验员满足施工和管理制度要求调离试验室时,必须经项目部审核同意后方可调离。试验员的上岗和离职报项目部备案。